同学你好,根据国办发[2002]19号文件精神,未就业毕业生可申请将档案托管在学校,学校为其免费保存档案两年,超出期限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回学校办理档案迁转手续的学生,学校将其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并不再另行通知。具体情况你可拨打学生管理科电话0335-8066740或到世纪楼308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