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现对20121月份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信息进行核对和采集,要求如下:

1、 信息采集对象为20121月毕业的所有研究生;

2、 各学院以学生处所提供的数据为参考,在此基础上进行核对和更改;各学院基础数据请在学生工作QQ群共享中下载;

3、 未取得毕业资格学生,请在资料中删除;

4、 已取得毕业资格学生,学生档案留校托管,档案发往地址一栏填写“留校托管”,留校托管学生档案应及时与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进行交接;发往外地学生档案转递地址填写依据学生签署的协议和报道证明;

5、 经核对的信息将录入学生工作处毕业生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http://xgc.ysu.edu.cn/check/index.asp),学生凭学号登陆查询系统,可查询毕业后档案首次转递地址。

6、 请学院核对后,于46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至xsk@ys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