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现对2012年1月份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信息进行核对和采集,要求如下:
1、 信息采集对象为2012年1月毕业的所有研究生;
2、 各学院以学生处所提供的数据为参考,在此基础上进行核对和更改;各学院基础数据请在学生工作QQ群共享中下载;
3、 未取得毕业资格学生,请在资料中删除;
4、 已取得毕业资格学生,学生档案留校托管,档案发往地址一栏填写“留校托管”,留校托管学生档案应及时与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进行交接;发往外地学生档案转递地址填写依据学生签署的协议和报道证明;
5、 经核对的信息将录入学生工作处毕业生毕业生档案查询系统(http://xgc.ysu.edu.cn/check/index.asp),学生凭学号登陆查询系统,可查询毕业后档案首次转递地址。
6、 请学院核对后,于4月6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发至xsk@ys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