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母校与燕山大学(东重)北京校友会“一纽带三平台”建设,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特别是代表“燕大精神”的自立自强的优秀学生,根据《燕山大学(东重)北京校友会“感动燕大”奖教奖学金实施方案》(附件1),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燕山大学(东重)北京校友会“感动燕大”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

我校品学兼优、立志成才报效社会,尤其能够体现“燕大精神”的全日制在籍学生。申请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入学以来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为本专业前50%,且不欠学分;

5.未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与评选名额

奖学金设置标准为80000元,共奖励11名学生。其中奖励10名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奖励1名特别优秀学生,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

三、推荐程序与材料要求

(一)推荐程序

1.有意向参评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报名;

2.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3.确定推荐人选,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二)材料要求

1.填写《燕山大学(东重)北京校友会“感动燕大”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获奖证书、科研材料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2.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参照模板(附件3);

3.提交1寸标准证件照(白底)和能够反映申报者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学习、生活照片3张(容量3-10M之间);

4.申请表(含获奖证书、科研材料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和事迹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2室),申请表、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推荐材料)发送至xszz@ysu.edu.cn。

四、评选与表彰

候选人由“感动燕大”奖教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在学校和燕山大学(东重)北京校友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燕山大学(东重)北京校友会审核后发放奖学金。本年度的表彰仪式拟于5月在我校举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