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河北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财〔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2021-2022学年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学生中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二、资助标准
1、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2、履行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不低于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生活俭朴。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审核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交的扶贫手册原件,将学生填写的《河北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附件1)、扶贫手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按照统计表学生顺序排列整理上报,于9月20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及《xx学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审核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世纪楼312),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szz@ysu.edu.cn中。
联系电话:8045503
联 系 人:李岩
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