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培育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任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决定开展燕山大学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名额
5名。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2.参评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同一培养方案前20%。
3.在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勤奋好学、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自强不息、特殊才能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在学校、学院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四、评选程序与评选要求
1.推荐报名(12月7日至12月14日)
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开展推荐工作。每学院推荐不超过2人。有意向参选的学生个人也可直接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世纪楼313)报名。参评学生需填写《燕山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电子版),提交2000字事迹材料及一寸免冠彩照,两张生活照片(电子版)。
各学院将相关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于12月14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电子版材料发送xsc@ysu.edu.cn。
2.材料审核(12月15日至12月16日)
学生工作处根据候选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进入网络投票环节。
3.网络投票(12月17日至12月25日)
候选人主要事迹在学生公寓、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展示,同时在学生工作处微信公众号接受全校师生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排名成绩按20%计入总成绩。
4.现场展示(12月29日)
候选人进行每人6分钟的现场展示。现场投票排名成绩按8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前5名同学评选为“燕山大学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
五、表彰
获评“燕山大学2016年大学生年度人物”的,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每人颁发5000元奖金。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