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为做好2017年我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名人员应符合教育部思政司关于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有关规定;
2、报名人员应为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
3、专职从事学生系统工作4年以上;
4、近3年获得校级“优秀辅导员”、“十佳辅导员”、省级以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等荣誉称号,或近3年至少一次年终考核为A;
5、报名人员须经过所在学院或部门同意并推荐,每学院或部门每年最多推荐2人;
6、考博两次后,三年内应专职工作;
7、所有报考人员均应在考试报名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需认真如实填写《燕山大学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党委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由本人交至世纪楼312室。学生工作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工作实绩确定报考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方取得报考资格。
联系人:徐进
联系电话:8066489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