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体辅导员: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辅导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贯彻实施,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决定开展2016年度燕山大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第一作者为燕山大学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且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论文推荐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宣传阐释、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大学生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教育、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2.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参评论文复制比不超过20%,超过者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及学校学生工作系统。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6.论文评选由各基层单位统一评选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各学院推荐论文数量为学院专职辅导员总人数的25%。
三、评选程序
1.单位评选推荐
各单位将推荐参评论文连同《2016年度燕山大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2016年度燕山大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2016年12月2日(周五)前,统一发送至xsk@ysu.edu.cn。申报表、汇总表(各一份)纸质版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公章后,于12月2日前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世纪楼312)。论文纸质版不需要提交。
2.专家评审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3.表彰奖励
此次论文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获奖论文将择优推荐至河北省教育厅参加相关评选。
联系人:徐进
联系电话:806648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