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更新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613)文件精神,我校将对骨干辅导员人才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研究能力;

3.具备辅导员工作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在学生工作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见解独到、业务突出、成效显著;            

4.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含)以上,担任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并有志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具备外出参加培训、承担讲座报告的时间、精力保证;

6.承担一定科研课题、发表一定相关学科学术论文论著、在校内或校际相关会议上作过交流者,以及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相关评优评奖中获得奖励者,优先选拔入库。

二、相关待遇和职责

入选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辅导员,河北省教育厅将作为省级骨干辅导员培养、使用,相关待遇、职责如下:

1.获得每年参加全省骨干辅导员培训班的资格;

2.享有优先参加国内高校辅导员轮岗交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等各类交流学习机会;

3.承担相关科研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相应成果编印成书、结集出版或推荐发表;

4.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特长,适当安排入库辅导员在全省新上岗辅导员岗前培训班、思政科长培训班、校际辅导员培训班、学生处长德育论坛等培训班进行报告讲座、会议交流;

5.协助相关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本领域内“学生工作区域协作团队”、“学生工作领域协作团队”的维护、运行、协作等工作;

6.发挥信息员作用,定期反馈学生思想动态,以及省级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三、推荐程序

1.我校推荐名额为5名,辅导员本人如实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装订要求(见附件2)与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1份)。

2323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sk@ysu.edu.cn信箱;

3、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申报材料及日常工作,最终确定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