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安[2015]3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校学生生命安全,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学生公寓区、学生活动室火灾隐患,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内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
三、工作任务
1. 各学院要深入学生寝室、学生活动室,摸底排查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如寝室内是否存放使用违禁电器、电源插排是否布局合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狠抓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各学院要重点在全国和全省两会重大活动及元宵节等节庆假日期间,组织开展针对性防火检查。关注寒假晚离校、早返校学生的动态,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3.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学院要以消防安全常识宣讲、案例分析讲解、消防演练等多种方式组织学生学习消防知识,帮助学生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了解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明确消防安全事故责任。
四、工作要求
冬春季节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重大活动和节日集中,火灾风险增大。各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吸取以往经验教训,确保学生安全稳定。
学生工作处
2016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