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院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更好地增强学生心理健康保健意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学生工作处决定在全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各学院自愿申报,面向本院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
2、申报方案:各学院以书面形式提交活动设计方案。要求方案设计可操作性强,且活动主题紧密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内容,活动形式新颖多样,活动覆盖面广泛,安全措施有保障,宣传教育效果良好。
3、经费资助:每院限报一项活动,活动经费不超过1000元。
4、结项要求:
(1)活动方案实施的完成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前。
(2)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建议各学院之间多互动、多合作、多交流。
(3)活动结束后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提交详细的活动总结报告(含相应的照片、视频资料),并提供活动经费的使用清单和正规发票,经主管副书记签字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审核并拨付经费。
5、申报时间:申报方案请在10月2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邮箱(xlzx@ysu.edu.cn)。
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