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现就我校2014-2015学年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1.三好学生人数占学生总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人数占学生干部总数的8%

3.三好学生标兵人数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2%

4.优秀毕业生占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5.特殊事迹奖不超过20项;

6.先进班集体占学生班级总数的8%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表彰

详见《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

三、评选要求

1.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均需填写相应的《先进个人评审表》(一式二份,纸质版,附件2)。

2.申报三好学生标兵需填写《申报三好学生标兵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因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和国防科技学院评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数不足1人,上述三个学院合并评选出1个三个好学生标兵,并附2000字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3.“特殊事迹奖”由各学院自行推荐申报,申报数量不限。申报人需填写《特殊事迹奖申报表》(一式二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4),并附2000字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4.申报先进班集体需填写《申报先进班集体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附件5)。因车辆与能源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国防科技学院研究生班级评选数不足1个,上述5个学院合并评选出1个研究生优秀班级,并附2000字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5.评选先进个人和集体需严格按照《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进行,因条件不符合标准落选者,名额作废,不再增补;在评优年度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学院参加评选;所报送材料均需盖学院公章。

6.学院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加大先进典型的教育宣传力度。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个人须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申报三好学生标兵、特殊事迹奖、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须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

7.请学院于1020日将学院评选名单(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公示名单(电子版,附件6)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ysu.edu.cn

 

 

                                      学生工作处

                                 2015年 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