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4-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燕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燕山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燕山大学研究生校内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见《燕山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按照《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中的规定各学院自行核算,《燕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第三条规定“2015级推免硕士研究生和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优质生源硕士研究生入学当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核算时不算基数,也不参与评审,但需在上报的汇总表中体现,在备注栏注上“直获”即可,“2015级推免硕士研究生和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优质生源硕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

本次评审的研究生助学金获助学生为满足条件的2015级硕博研究生。

二、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之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请统一用A4纸印制(一式3份,请打印成正反两面的一页),申请表的基本信息和申请理由(即申请表的第一面)打印,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推荐意见不少于100字,推荐人为导师;评审情况栏应不少于50字。内容可打印,签名要手签。

材料之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xx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xx学院xx年研究生助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7)请统一用A4纸横排打印,每页均需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ysu.edu.cn  

三、时间安排

910-924  学院进行评选。

925-108  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109  学院将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区世纪楼312室)。

1010-1015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和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将评审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评审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045503

人:罗志高  李岩   

 

                                                     燕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