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4-201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依据《燕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燕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和《燕山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暂行)》开展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要求
材料之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3份,各学院请打印成正反两面的一页,除签字部分以外其余地方请打印,签名手签,请仔细阅读《《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3),按要求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请统一用A4纸印制,打印、手写均可(均为一式一份,),申请理由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材料之二:国家奖学金、国际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7、8):统一用A4纸横排打印,每页均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同时将“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发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xszz@ysu.edu.cn。
三、时间安排
9月8日-9月20日 学院进行评选;
9月21日-9月25日 学院以纸质版加学院印章的方式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在各学院办公行政楼进行公示。
9月26日 学院上报申报材料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东校区世纪楼312室),上报的材料,按先《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后《学生申请表》的顺序整理上报,两表排序应一致。
9月28日-10月9日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并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进行全校范围内公示。
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和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将评审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填报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045503
联系人:罗志高 李岩
燕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