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我校在实行校内集中住宿原则的基础上,允许部分情况特殊学生申请走读。根据高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5~2016学年学生走读审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本科生:
(1)家在秦皇岛市区且距离学校较近,房屋所有人应是该生直系亲属,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2)因身患疾病等原因不适合集体住宿但又未达到休学条件,能提供医院证明,且有家长陪读的。住宿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其它特殊原因,经辅导员、学院审核通过,住宿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2.研究生:
(1)家在秦皇岛市区且距离学校较近,房屋所有人应是该生直系亲属,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2)个人提出申请,住宿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二、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在学生工作处网站文档下载栏下载《燕山大学学生走读申请审批表》,按审批表的内容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
2.学院审批
学院负责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核实学生的住宿费状况,对欠缴住宿费者不得审批,同时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批准学生走读年限,并保存申报走读的相关材料。学院核实学生已退宿后,按照格式要求填写《2015-2016学年学生走读备案汇总表》,报学生工作处,办理长期走读手续的学生名单也需每年申报。
3.学工处备案、核销住宿费
学生工作处根据学院上报的《2015-2016学年学生走读备案汇总表》,汇总后转请财务处为办理走读手续的学生核销2015-2016学年的住宿费。
三、办理时间
各学院于9月16日前将《2015-2016学年学生走读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sk@ysu.edu.cn信箱。
联系电话:8066489 联系人:张欣 时腾飞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