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2]1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我校201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分配
评选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表彰
详见《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燕大校字[2014]225号)。
三、需报送材料
请于4月1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被推荐人名单(excel),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2015届全体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excel,含专业、学生姓名、各学期综测成绩之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加盖学院公章)。
3.《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版,表格见附件3)。
4.《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成一页,需签字的地方手签,加盖学院公章,表格见附件4)。
5.被推荐人名单、《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公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邮箱:xsc@ysu.edu.cn。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须保证上交材料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学生工作处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