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美在校园”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

  一、推荐原则:人物事迹具有时代性、典型性和群众性,具有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的闪光点,事迹内容可以小见大。

  二、推荐方式: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推荐1名感动校园学生;学校评出3名感动校园学生推荐至省教育厅。

三、推荐材料:推荐的学生需填写《河北省2014年“美在校园”感动校园人物评选表》(见附件2),并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电子生活照和证件照各1张。纸质版材料请于71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电子版评审表、事迹材料和照片发送至xsc@ysu.edu.cn信箱。

 

附件1-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美在校园”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2河北省2014年“美在校园”感动校园人物评选表

 

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燕山大学委员会

201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