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预警通知》(冀教安【2014】21号)的要求,请各学院进行雨季汛期隐患排查。

请将排查结果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于5月29日前发送至xsc@ysu.edu.cn信箱。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预警通知》

附件2:______学院雨季汛期隐患排查结果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