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燕山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2013年度“十佳”辅导员和优秀辅导员,具体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担任辅导员工作两年(含)以上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学生科长和团委书记)可参评优秀辅导员;担任辅导员工作三年(含)以上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含学院学生科长和团委书记)可参评“十佳”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中央和学校党委保持一致,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认真履行辅导员职责,切实贯彻执行学校的决策、决定,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熟悉学生家庭情况、个人特长等基本信息,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能掌握主题教育、个别谈心、党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方法,能针对学生关注的思想理论热点问题做基本解释;
4.开拓创新教育理念,所带班级学习成绩良好,不及格率低(与同专业往届学生比较);善于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违纪率低,无受到留校察看(含)以上处分的学生违纪事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5.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推进学生思想教育进公寓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积极、主动完成辅导员进公寓工作,认真执行辅导员公寓值班制度,学生归寝情况良好,宿舍卫生整洁,优秀率高;
7.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提升学生素质做出实绩;
8.拓展工作途径,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能运用网络平台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教育学生自我约束、自我保护。同时能及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能够敏锐把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
9.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的论文和反映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体会或总结。三年来在校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论文,或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或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创新案例奖等奖项。
(二)“十佳”辅导员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2.获得过校级“优秀辅导员”或“‘十佳’辅导员”(含)以上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相关的荣誉称号;
3.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示范性强,能够带动和鼓舞其他学生工作者共同进步,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工作具有计划性和前瞻性,善于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规律,创新方法,工作有特点,有特色,成绩显著;
5.三年来在校内外期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论文,或以前三名参与市级(含)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或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奖励、辅导员创新案例奖、辅导员精品项目等奖项。
三、评选名额
(一)校本部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为10人,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全校“十佳”辅导员评选名额为10人,其中校本部7人,里仁学院3人。校本部各学院可择优推荐1人参加评选。
四、评选办法
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考核均采取“四三二一”辅导员评价体系,即学生评价40分,学院评价30分,评委投票20分,学生工作处评价10分。
五、表彰和奖励
对于当选的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分别授予“燕山大学2013年度优秀辅导员”、“燕山大学2013年度‘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4月17-18日,各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对本学院全体辅导员做出评价,其中25分以上的不超过辅导员总数的20%;
2.各学院确定“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认真如实填写《燕山大学“十佳”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2),学院主管领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另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同时将学院全体辅导员评价分数一起于4月18日下午4: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k@ysu.edu.cn信箱;
3.4月21日,学生工作处邀请评委根据“十佳”辅导员事迹材料进行投票评选,确定“十佳”辅导员名单;
4.学生工作处在网站、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对“十佳”辅导员名单进行为期1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各学院根据“十佳”辅导员评选结果,确定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认真如实填写《燕山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3),学院主管领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意见后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23日下午4: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k@ysu.edu.cn信箱;
6.4月25日,学生工作处邀请评委根据《燕山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内容进行投票评选,确定优秀辅导员名单;
7. 学生工作处在学工处网站、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对优秀辅导员名单进行为期1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二)评选要求
1.优秀辅导员与“十佳”辅导员人选不得重合;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
3.保证民主推荐,公开公正,以评促建,树立楷模。避免论资排辈,轮流参评等现象发生;
4.采取学院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学校文件、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包括学院院务公开栏、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3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天;
5.里仁学院评选工作自行组织实施,评选结果统一报校本部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6.各学院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在审批时,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联系人:张欣 时腾飞
联系电话:8066740
电子邮箱:xsk@ysu.edu.cn
附件:1.燕山大学2013年度优秀辅导员各学院推荐指标
2.燕山大学“十佳”辅导员推荐表
3.燕山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燕山大学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