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更新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通知》(冀教政体〔2014〕1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对骨干辅导员人才库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科学研究能力;
3.具备辅导员工作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工作技巧,在学生工作某一方面或几方面见解独到、业务突出、成效显著;
4.担任辅导员工作2年以上,并有志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具备外出参加培训、承担讲座报告的时间、精力保证;
6.承担一定科研课题、发表一定相关学科学术论文论著、在校内或校际相关会议上作过交流者,以及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辅导员工作案例征集、相关评优评奖中获得奖励者,优先选拔入库。
二、相关待遇和职责
入选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辅导员,将作为省级骨干辅导员培养、使用,相关待遇、职责如下:
1.获得每年参加全省骨干辅导员培训班的资格;
2.享有优先参加国内高校辅导员轮岗交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等各类交流学习机会;
3.承担相关科研工作,省教育厅将适时对相应成果编印成书、结集出版或推荐发表;
4.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特长,适当安排入库辅导员在全省新上岗辅导员岗前培训班、思政科长培训班、校际辅导员培训班、学生处长德育论坛等培训班进行报告讲座、会议交流;
5.协助相关领导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本领域内“学生工作区域协作团队”、“学生工作领域协作团队”的维护、运行、协作等工作;
6.发挥信息员作用,定期反馈学生思想动态,以及省级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三、推荐程序
1.我校推荐名额为5名,申报辅导员本人需如实填写《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装订要求(见附件2)与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成册(1份);
2.
3月
18日
前,申报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xsk@ysu.edu.cn信箱;
3、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申报材料及日常工作,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附件:1.《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候选人申报表》
2.《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