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3-201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4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
见附件2。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省级先进班集体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
1.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
(2)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产生。
(3)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
(4)学院评选结束后,需将先进个人的评选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学院院务公开栏、办公楼、主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4处。
(5)公示期满后,先进个人认真填写校内评审表(评审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3),辅导员和院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填写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3月10日之前连同公示照片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涉及到差额评选的研究生先进个人需提交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电子版,与校内评审表电子版于3月10日之前发送至xsc@ysu.edu.cn信箱。
2.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1)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生班集体建设。
(2)申报班级要填写《省级先进班集体校内评审表》(附件4),3月10日前送学生教育科,另提交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电子版,连同校内评审表电子版于3月10日前发送至xsc@ysu.edu.cn信箱。
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后,将相关文件和评审结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校领导审批,通知各学院组织当选先进个人和集体填写正式评审表。
六、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省优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进行,保证评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各学院须保证上交评审表内容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该名额作废,不再递补。
3.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