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通知》(冀教政体〔2012〕11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骨干辅导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
候选人从全校专职辅导员中产生。具体申报条件请详细阅读《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通知》(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
二、推荐程序
1.申报辅导员本人如实填写《骨干辅导员候选人资格评审材料量化表》(附件2)。
2.12月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学工处学生教育科
3、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申报材料及日常工作,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河北省高校骨干辅导员人才库的通知》
附件2:《骨干辅导员候选人资格评审材料量化表》
学生工作处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