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以及《河北省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教政体[2007]6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我校2012年度优秀辅导员和第四届“十佳”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担任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均可参加优秀辅导员评选(具体推荐人数见附件1); 2011年度优秀辅导员或2012年度拟推荐的优秀辅导员均可参加“十佳”辅导员评选,各院择优推荐1名。
二、评选原则:
民主推荐,公开公正,以评促建,树立楷模。避免论资排辈,轮流参评等现象发生。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开拓创新教育理念,在工作中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旷课率低;班级学习成绩良好,不及格率低(与同专业往届学生比较);善于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违纪率低,无重大违纪事件和事故发生;
4、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推进学生思想教育进公寓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积极、主动完成辅导员进公寓工作,认真执行辅导员公寓值班制度,所负责学生归寝情况良好,宿舍卫生整洁,优秀率高;
6、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
7、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能结合辅导员工作撰写有关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的论文和反映本人从事辅导员工作的理念、思路和经验的工作体会或总结。两年来在校内外期刊杂志上发表过论文,或主持完成科研课题。
(二)“十佳”辅导员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和其他工作方面表现突出,有典型事迹,示范性强,能够带动和鼓舞其他学生工作者一道进步;
2、深受学生的欢迎和爱戴,能够胜任学生的人生导师,并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3、工作具有计划性和前瞻性,善于在工作中总结经验,发现规律,创新方法,工作有特点,有特色,成绩显著。
四、评选步骤
整个评选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 推荐阶段:11月23日—11月26日,各院组织本单位辅导员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对专职辅导员做出学生评价、学院评价及日常工作表现评价,给出考核总成绩,并按分值高低排序。各单位要坚持标准,评选本单位的优秀辅导员和“十佳”辅导员候选人,并经院党委讨论通过。候选人认真如实填写《燕山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2)、《燕山大学“十佳”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3),院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十佳”辅导员另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及电子版生活照片两张,于11月27日下午5: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sc@ysu.edu.cn。(全体辅导员年终考核成绩一同上报,学生评价所用《辅导员学生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见附件4)
2.评审阶段:11月27日,党委学工部审核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的个人工作情况,公开评选,一般按专职辅导员总人数的20%差额确定候选人(各学院具体比例还需参考2011-2012学年两个学期的文明寝室比例确定)。“十佳”辅导员候选人事迹在校园和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展示。12月2日前,举办公开评审会,候选人通过ppt演讲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工作情况,突出事迹和典型经验等内容。由党委学工部召集评委会审,确定“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落选者不再增补为优秀辅导员。
3.公示阶段:“学工部在学校网站上对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4.表彰及奖励:审批通过后,分别授予“燕山大学2012年度优秀辅导员”、“燕山大学第四届‘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优秀辅导员明年起带班津贴提高50%; “十佳辅导员”明年起带班津贴提高50%并发放奖金500元。
附件1:2012年各院优秀辅导员推荐人数
附件2:《燕山大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附件3:《燕山大学“十佳”辅导员推荐表》
附件4:《辅导员学生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