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学生事务助理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我校20112012年优秀学生事务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我校所有聘用的学生事务助理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比例为全体学生事务助理总数的20%,择优推荐,统一评选。

1、能够正确认识学生事务助理工作,有责任感;

2、积极主动的协助辅导员开展学生教育活动,或在学院安排下独立组织、策划学生活动;

3、认真履行学生事务助理职责,胜任学校、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

4、经常走访学生公寓,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

5、学生认可度高,反映良好。

6、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乐于助人,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7、从事学生事务助理工作满6个月。

二、评选步骤

整个评选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评选阶段:7274,各学院组织本单位学生事务助理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各单位要坚持标准,评选本单位的优秀学生事务助理。

2.推荐阶段:候选人认真如实填写《燕山大学优秀学生事务助理推荐表(见附件),学院填写推荐意见,于75下午5:00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科。

3.评审阶段:党委学工部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的个人情况、工作情况、突出事迹和典型经验等内容,公开评选,确定推荐人选。

4.公示阶段:在学生工作处网站上对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5.表彰及奖励:公示结束后,由党委学工部授予“燕山大学20112012优秀学生事务助理”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燕山大学优秀学生事务助理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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