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北省普通高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为激励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校设立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以奖励新疆和西藏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现将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与标准
资助名额为1人,资助标准为5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西藏自治区,民族非汉族;
2.二年级(含)以上的本科在校学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当学年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库中学生;
8.当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审
学院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组织候选人填写《高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评审,提出我校当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材料报送
请于3月6日下班前将《高校新疆和西藏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世纪楼31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xszz@ysu.edu.cn。
联系人:吉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8045503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