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我校建立学生服务消过制度以来,在维护纪律权威的同时,兼顾学生成长需求与社会责任培养,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去冬今春以来,校园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全国高校火灾频发,我校开学以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重点场所管理,持续进行相关教育,多措并举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但近期学生公寓仍连发两起火情风险。

结合当前形势,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经研究,根据《燕山大学学生服务消过管理规定(试行)》,即日起学生涉及违反《燕山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九款的服务消过申请不予批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学院汲取消防事件教训,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将学校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切实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24日